畢業修業規定

本系大學部與碩士班畢業修業規定如下(103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)
中國文化大學環境設計學院市政暨環境規劃學系畢業修業規定

102.11.20 102學年度第1次校務會議通過
【103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】

為強化本系學生整體學習成效與專業能力,提升畢業生之升學與就業競爭優勢,特訂定本規定。
學士班學生除修畢應修科目及學分數(依必修科目表)外,需符合以下修業規定始得畢業:

  1. 通過英文語文能力檢定標準,依本校「大學部英文語文能力檢定標準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  2. 參與服務學習,依本校「服務學習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  3. 參與全人學習護照各項學習活動達認證標準,依本校「全人學習護照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  4. 參與「環境規劃倫理」、「中華文化專題」,依本校「職業倫理教育實施要點」及「中華文化專題講座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  5. 通過以下核心能力檢核:

環設

學院

核心能力

具備永續發展與因應氣候變遷之規劃設計能力 具備跨領域整合與數位化環境規劃設計專業能力 具備國際視野及本土環境關懷之素養 具備環境正義、專業倫理與社會關懷素養

檢核機制

  • 曾修習永續發展或因應氣候變遷等相關課程並通過
  • 能完成跨域整合的競圖、畢業設計、或學士論文
  • 能在競圖、畢業

設計或學士論文

中使用數位科技

  • 參與國際競圖、國際研討會、國際工作坊,或在競圖、畢業設計或學士論文中參考國際案例或文獻
  • 參與國內競圖、國內研討會、國內工作坊,或在競圖、畢業設計或學士論文中帶入本土環境關懷
  • 修習環境正義、環境倫理與社會關懷相關課程並通過
  • 參加環境正義、環境倫理與社會關懷相關演講
  • 參加與環境正義或社會關懷相關之國際或國內志工、國際或國內服務學習等相關活動

核心能力

環境規劃技術專業職能能力 經營管理理論與實務結合及掌握市場能力 數位媒體與資訊科技整合應用能力 專業倫理、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能力 人文美學、創意思考及永續環境關懷能力

檢核機制

  • 實習課程學分取得。
  • 作品展覽與規劃報告書呈現。
  • 學習護照。
  • 參加規劃工作坊。
  • 學生問卷與學力考核。
  • 實習及專業理論課程學分取得。
  • 專題報告寫作。
  • 學習護照。
  • 學生問卷與學力考核。
  • 參加講座。
  • 數位媒體及資訊科技相關課程學分取得。
  • 電腦技術檢定。
  • 學習護照。
  • 實習課程學分取得。
  • 作品展覽與規劃報告書呈現。
  • 學習護照。
  • 參加規劃工作坊。
  • 課程學分取得。
  • 作品展覽與規劃報告書呈現。
  • 服務學習
  • 碩士班學生除修畢應修科目及學分數外,需符合以下修業規定始得畢業:
  1. 通過英文語文能力檢定標準,依本校「碩博士班研究生英文語文能力檢定標準實施辦法」辦理。本系碩士班學生英文語文能力檢定標準需達多益590分。
  2. 在學期間發表學術文章一篇且學位論文考試及格並繳交完稿之論文,依本校「博碩士班學位論文考試辦法」辦理。
  3. 通過以下核心能力檢核:
環境設計學院 核心能力 具備永續發展與因應氣候變遷之規劃設計能力 具備跨領域整合與數位化環境規劃設計專業能力 具備國際視野及本土環境關懷之素養 具備環境正義、專業倫理與社會關懷素養
檢核機制
  • 曾修習永續發展或調適氣候變遷衝擊相關課程。
  • 修習規劃設計課程
  • 修習規劃分析課程
  • 修習GIS分析課程
  • 參與國內外競圖
  • 國內外研討會發表論文
  • 參加國際工作坊或移地學習。
  • 參與國內社會關懷服務學習。
  • 參加環境正義、環境倫理與社會關懷相關演講。
  • 參加社會關懷相關之國際或國內志工、國際或國內服務學習相關活動。

核心能力 環境規劃專業與整合分析、發現及解決問題能力 經營管理理論與實務結合及掌握市場與社會脈動能力 獨立思考、行動實踐與知識創新能力 專業倫理、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能力
檢核標準
  • 實習課程學分取得。
  • 作品展覽與規劃報告書呈現。
  • 學習護照。
  • 參與實務規劃案與產學合作計畫案。
  • 學力考核。
  • 參加規劃工作坊。
  • 學生問卷。
  • 實習及專業理論課程學分取得。
  • 論文寫作。
  • 學習護照。
  • 學生問卷與學力考核。
  • 論文寫作。
  • 學習護照。
  • 學生問卷與學力考核。
  • 實習課程學分取得。
  • 作品展覽與規劃報告書呈現。
  • 學習護照。

 

  • 本修業規定經系務會議、院務會議、教務會議、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通識課程

依據「中國文化大學共同科目與通識課程修習要點」規定 (102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),本系隸屬「社會科學」科系領域,應修習通識總學分數28 學分, 其中語文領域 10學分 (包括國文4學分,外文6學分8小時),其他領域18學分 (包括人文通識6學分、歷史2學分、社會通識2學分、自然通識4學分和電腦資訊4學分)。

詳見本校共同科目與通識教育中心網址: http://uge.pccu.edu.tw/bin/home.php

1. 共同科目與通識課程修習要點 http://uge.pccu.edu.tw/files/11-1021-5458.php

2. 課程地圖 http://uge.pccu.edu.tw/files/15-1021-22089,c5195-1.php

3. 課程修習規劃 http://uge.pccu.edu.tw/files/15-1021-29745,c5195-1.php

全球競爭力檢定認證~英文檢定及抵免、免修

英文畢業門檻:

依據「大學部學生全球競爭力檢定實施辦法」規定 (104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),本系英語能力之畢業標準為多益測驗(TOEIC)450 分(含)以上,其他如全民英檢、托福、雅思等測驗,請參考教務處「托福測驗成績與其他英文能檢定測驗成績對照表」之分數標準。

詳細辦法請至教務處教務組網頁https://reg.pccu.edu.tw/p/412-1040-6675.php?Lang=zh-tw

 

語實抵免:

【104學年度入學新生起適用】英文通過托福考試iBT成績達79分以上(或同等級之英語能力檢定考試)抵免「外文:英語實習」。

辦理步驟:

1.前往教務處教務組 ➔表單下載➔ 外文領域抵免申請表

2.請於填表前,詳閱本校抵免學分辦法辦理。表內各欄,應詳細填妥,科目代號務請清楚、確實。

3.申請抵免須附語文檢定成績單影本,並攜帶成績單正本經由主開課系(所)確認無誤(正本驗證後發還),影本連同此申請表繳交至教務組辦理抵免。

詳細辦法請至教務處教務組網頁https://cuc002.pccu.edu.tw/p/412-1040-84.php?Lang=zh-tw

 

學生修業等相關辦法依本校公告實施規定為依循準則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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