畢業修業規定

本系大學部與碩士班畢業修業規定如下(103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)
中國文化大學環境設計學院市政暨環境規劃學系畢業修業規定

102.11.20 102學年度第1次校務會議通過
【103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】

為強化本系學生整體學習成效與專業能力,提升畢業生之升學與就業競爭優勢,特訂定本規定。
學士班學生除修畢應修科目及學分數(依必修科目表)外,需符合以下修業規定始得畢業:

  1. 通過英文語文能力檢定標準,依本校「大學部英文語文能力檢定標準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  2. 參與服務學習,依本校「服務學習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  3. 參與全人學習護照各項學習活動達認證標準,依本校「全人學習護照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  4. 參與「環境規劃倫理」、「中華文化專題」,依本校「職業倫理教育實施要點」及「中華文化專題講座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  5. 通過以下核心能力檢核:

環設

學院

核心能力

具備永續發展與因應氣候變遷之規劃設計能力 具備跨領域整合與數位化環境規劃設計專業能力 具備國際視野及本土環境關懷之素養 具備環境正義、專業倫理與社會關懷素養

檢核機制

  • 曾修習永續發展或因應氣候變遷等相關課程並通過
  • 能完成跨域整合的競圖、畢業設計、或學士論文
  • 能在競圖、畢業

設計或學士論文

中使用數位科技

  • 參與國際競圖、國際研討會、國際工作坊,或在競圖、畢業設計或學士論文中參考國際案例或文獻
  • 參與國內競圖、國內研討會、國內工作坊,或在競圖、畢業設計或學士論文中帶入本土環境關懷
  • 修習環境正義、環境倫理與社會關懷相關課程並通過
  • 參加環境正義、環境倫理與社會關懷相關演講
  • 參加與環境正義或社會關懷相關之國際或國內志工、國際或國內服務學習等相關活動

核心能力

環境規劃技術專業職能能力 經營管理理論與實務結合及掌握市場能力 數位媒體與資訊科技整合應用能力 專業倫理、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能力 人文美學、創意思考及永續環境關懷能力

檢核機制

  • 實習課程學分取得。
  • 作品展覽與規劃報告書呈現。
  • 學習護照。
  • 參加規劃工作坊。
  • 學生問卷與學力考核。
  • 實習及專業理論課程學分取得。
  • 專題報告寫作。
  • 學習護照。
  • 學生問卷與學力考核。
  • 參加講座。
  • 數位媒體及資訊科技相關課程學分取得。
  • 電腦技術檢定。
  • 學習護照。
  • 實習課程學分取得。
  • 作品展覽與規劃報告書呈現。
  • 學習護照。
  • 參加規劃工作坊。
  • 課程學分取得。
  • 作品展覽與規劃報告書呈現。
  • 服務學習
  • 碩士班學生除修畢應修科目及學分數外,需符合以下修業規定始得畢業:
  1. 通過英文語文能力檢定標準,依本校「碩博士班研究生英文語文能力檢定標準實施辦法」辦理。本系碩士班學生英文語文能力檢定標準需達多益590分。
  2. 在學期間發表學術文章一篇且學位論文考試及格並繳交完稿之論文,依本校「博碩士班學位論文考試辦法」辦理。
  3. 通過以下核心能力檢核:
環境設計學院 核心能力 具備永續發展與因應氣候變遷之規劃設計能力 具備跨領域整合與數位化環境規劃設計專業能力 具備國際視野及本土環境關懷之素養 具備環境正義、專業倫理與社會關懷素養
檢核機制
  • 曾修習永續發展或調適氣候變遷衝擊相關課程。
  • 修習規劃設計課程
  • 修習規劃分析課程
  • 修習GIS分析課程
  • 參與國內外競圖
  • 國內外研討會發表論文
  • 參加國際工作坊或移地學習。
  • 參與國內社會關懷服務學習。
  • 參加環境正義、環境倫理與社會關懷相關演講。
  • 參加社會關懷相關之國際或國內志工、國際或國內服務學習相關活動。

核心能力 環境規劃專業與整合分析、發現及解決問題能力 經營管理理論與實務結合及掌握市場與社會脈動能力 獨立思考、行動實踐與知識創新能力 專業倫理、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能力
檢核標準
  • 實習課程學分取得。
  • 作品展覽與規劃報告書呈現。
  • 學習護照。
  • 參與實務規劃案與產學合作計畫案。
  • 學力考核。
  • 參加規劃工作坊。
  • 學生問卷。
  • 實習及專業理論課程學分取得。
  • 論文寫作。
  • 學習護照。
  • 學生問卷與學力考核。
  • 論文寫作。
  • 學習護照。
  • 學生問卷與學力考核。
  • 實習課程學分取得。
  • 作品展覽與規劃報告書呈現。
  • 學習護照。

 

  • 本修業規定經系務會議、院務會議、教務會議、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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