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學士班學生修讀碩士班課程公告】115學年度第一梯次報名相關辦法(學碩連讀)

一、為鼓勵本校優秀學生繼續升讀本校碩士班,訂定「學士班學生修讀碩士班課程辦法」 (學碩連讀)

二、115學年度第一梯次申請時間自11551日起至531日止:

本梯次限本學期為三下(建築四下或 四下(建築五下)預計延畢者申請。(申請通過之學生於115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始,具備修讀碩士班課程之資格。)

三、申請表單請向各學系所索取或查詢,招收名額、申請資格、審查流程或其他相關規定請洽各學系所辦公室。

四、各學系所完成申請審核程序後,申請通過名單由教務處教務組於115630日統一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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